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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人物梅汝璈事迹

来源:大江网  发布日期:2021-03-22 11:03   编辑:徐杰

  梅汝璈(1904—1973),男,汉族,江西南昌人,中国法学家。

  20年代,梅汝璈 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学习。期间,梅汝璈在《清华周刊》发表多篇文章,表达出其年轻时代的忧国忧民之心。1926年夏~1928年冬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梅汝璈 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1946~1948年,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某些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审理和判处日本战犯过程中,对于少数人借口各国家量刑幅度不同,曲意袒护日本战犯的卑劣行径,他更是寸步不让,据理力争,运用他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斗争艺术,迫使法庭不得不认真执行审判。每次开庭,他总是挺身而出,严厉谴责日本军国主义的种种罪行,主力对日本战犯绳之于法。由于他坚持不懈的斗争,使一批日本战犯受到应得的惩处。梅汝璈在对起草对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死刑判决书时,日以继夜,终将300多页饱含中国死难者血泪的控诉材料公诸于世。他无负于祖国人民的重托,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赢得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评价:“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时任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先生曾赠剑与梅汝璈,并称他为壮士。 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行政部长。但他坚辞新职,拒不到任。1949年10月回到北京,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世界和平理事。出席世界和平大会和世界和平理事会,呼吁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世界著名的和平使者。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是他偶有闲暇便执笔为《人民日报》撰稿。并计划撰写数十万字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可惜书稿未竟,便于1973年在北京突然长逝,终年69岁。著有《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和约》,以及审判日本战犯的《回忆录》(未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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